新政落地!济南推广商品房现房销售,购房定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房款5%,单人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170万元,双人及以上家庭最高240万元
更新时间:2026-10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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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30日晚,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印发《关于贯彻落实〈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〉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以2026年8月28日为时间节点,实行“新老划断、平稳过渡”,通过优化预售管理、推广现房销售、强化资金监管、完善配套保障,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、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,推动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、高质量发展。

严格预售准入,守住交付安全底线

8月28日后新出让土地项目预售必须主体封顶

本次新政以2026年8月28日为时间节点,实行新老划断、分类施策,最大程度保持市场平稳过渡。

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,明确提高预售门槛,要求单体建筑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并出具验收记录后方可申请预售,从建设源头把控房屋建设质量、防范交付风险。针对2026年8月28日前已落地的在途项目,实行差异化过渡政策: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,继续沿用原有预售及资金监管政策;已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但未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,原则上执行新规,对2027年1月底前取证、可确保按期交付的优质项目,经备案后可在2027年底前沿用旧规预售,有效保障市场合理房源供给。

同时,济南加强预售资金监管,购房首付款、个人住房贷款等全部购房资金统一纳入监管账户,项目完成竣工验收、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达标后,方可解除资金监管,以全流程闭环监管守住交房安全底线。

推广现房销售,加码惠民安居政策

购房定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房款5%并全额监管

新政明确,新建土地出让项目优先推行现房销售模式,土地出让阶段提前公示相关要求。房企完成房屋首次登记、确认房屋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,完成备案后方可销售,实现“所见即所得”,从根本上减少购房纠纷。

为规范现房销售交易秩序,济南建立现房定金监管机制,房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收取定金,定金比例不超过总房款5%,全部纳入监管账户、竣工交付前不得动用,双向保障房企与购房人合法权益。

公积金惠民力度同步升级,购买现房项目可核减住房套数认定,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与高品质住宅、多子女家庭、高层次人才等优惠政策叠加。新政落地后,单人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达170万元,双人及以上缴存家庭最高可达240万元,切实降低群众置业门槛与购房成本。 

重塑资金管理规则,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

新政后出让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

为精准防范行业风险、提振市场信心,济南全面推行房地产项目主办银行制度,2026年8月28日起新签订借款合同的项目全部资金纳入主办银行专户统一管理,实现项目资金规范化、闭环化管控。同时优化金融信贷政策,合理调整开发贷款期限与还款计划,优先加大现房销售、绿色智慧高品质住宅项目融资支持,支持企业通过股权、债券等多元渠道融资,精准缓解企业经营压力。

土地供应端同步出台暖心举措,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,出让价款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,普通项目余款1年内缴清,现房销售项目可延长至2年,分期缴纳不计利息。创新推行分户建设用地使用权集合抵押模式,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、缓解资金压力。

此外,我市同步落实项目分期开发、不动产预登记、全域“交房即办证”等便民利企举措,持续推进高品质“好房子”建设,升级智慧化市场监管体系,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售房行为。多维度政策协同发力,既筑牢民生安居底线,又引导房地产行业从高速周转向高品质、规范化发展转型,持续构建健康可持续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。


来源:济南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