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楼市新政】山东部分城市房贷新政执行情况
更新时间:2014-10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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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30日,央行、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,明确首套房认定为“认贷不认房”,以及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%,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.7倍,房贷新政出台。

截至10月20日,山东各地房贷新政执行情况如何呢?


  • 济南

10月10日,济南房贷政策出现实质松动。邮政储蓄银行泉城路支行个贷部负责人朱先生透露,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,都可以按照新的贷款政策实行。具体来说,在首套房的认定上,与央行“认贷不认房”一致,在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上,新房与二手房的政策不同,以二手房为例,如果是银行的VIP客户或是单位资质很好,可以实行基准利率。新房来看,如果是银行的合作楼盘,最低可以打到基准利率的9.8折或9.9折。


  • 青岛

10月10日上午,青岛建行开始执行房贷新政。“在建行申请首套房贷,将有机会获得7折房贷,且在近期肯定会有市民成功申请到7折房贷。”近期,分行还会出台7折房贷的具体申请条件。


  • 淄博

10月12日下午,工行淄博分行住房信贷部已经接到了上级行的通知,并已开始实施房贷新政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,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,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。

此外,建行、中行等以文件形式宣布执行新政的银行在淄博的分行,表示还没有接到相应通知。11日,建设银行房地产金融部工作人员介绍,现在并没有7折的利率优惠,甚至还有可能上浮。12日,兴业银行方面也表示暂时没有接到通知,仍旧按照原有政策执行。


  • 潍坊

工行、交行15日开始执行新政策,邮政储蓄银行自10月13日开始已执行新政,而招商银行早在国庆节后就已按照新政策执行。中国银行、建行和农行均表示还未收到相关文件。

无论是已执行房贷新政的银行,还是未接到文件的银行,首套房贷利率基本都上浮5%-10%,仅招商银行执行基准利率。


  • 烟台

建行烟台分行已开始正式执行“认贷不认房”政策,但贷款利率仍然不变。


  • 聊城

10月13日,工商银行聊城分行开始实行房贷新政,但首套房利率多以基准利率为主。